关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3浏览次数:302

师大保20122

          关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日”

          和“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今年326日,是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26日—331日,是第五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

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闽教安〔2012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就组织开展好 “安全教育日”和 “安全教育周”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日(周)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在前,教育先行”观念,要从各类学校安全事故中汲取沉痛教训,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日(周)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明确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主题,明确活动重点,创新活动形式,确保安全日(周)活动取得成效。

二、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1.举行一次启动仪式。326日前后,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一次形式多样、具有一定声势的安全教育日(周)活动启动仪式,形成必要的宣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2.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各单位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安全教育周活动周期间,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活动要做到事前有计划、有预案、事后有评估、有总结。演练前,必须对师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要反复强调开展演练活动时需注意的安全事项,严防在演练时发生安全事故。通过演练活动使学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技能,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主动遵守各项安全行为规范。

3.进行一次专门安全教育。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宣传简报、校园广播、网络、专栏、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通过安全知识竞赛、读书征文、安全图画展、观看安全教育片、举办安全主题班(队)会、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分发安全倡议书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组织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应急避险能力。

4.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要组织学生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我发现,身边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通过这一活动使学生认识到安全工作与自身息息相关,把安全意识融入到学生思想行动之中。

请各单位在330日之前将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日(周)活动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告我处(bwc@finu.edu.cn)。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 教育 通知

   送:校领导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23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