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第〔2011〕6期 总第23期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1年12月8日
年末案件呈多发 提高警惕保平安(下)
进入11月以来,随着年关的临近,社会上“抢年”的案件增多。高校内案件主要以网络被诈骗和失窃案件为主,现将我校主要案件通报如下:
一、刑事案件:
11月17日8时,王同学在文化街附近路边,被一个自称是香港居民的年轻人,称身上只有港币没有人民币无法住宿,要借用王丽萍的银行卡让人汇钱过来,等钱汇到后就将银行卡还给王丽萍。王丽萍信以为真就将自己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及密码告诉对方,结果卡里的3000元钱被对方取走。
11月22日20时,海同学、杨同学、林同学打球时放在南区篮球场篮球架底座台上的钱包、六部手机等物品被盗,总价值21380元。
11月24日8时,吴某报称:11月21日19时,其在上网时登录“百草园”二手网站,并通过网站上所留QQ跟对方联系购买充值卡,在购买充值卡的过程中先后被人以支付订金、支付货款、支付货物保证金等形式分四次在文化街中国建设银行ATM机向对方的银行账户存入现金1000元,事后发现被骗。
二、治安案件:
11月27日19时,我校严同学在笃行楼停车场抓获一名盗窃自行车嫌疑人肖某。
温馨提示:
1、从上述案件可以看出,犯罪分子实施网络诈骗主要以盗窃他人QQ号码,对他人QQ号码中的好友实施诈骗,或以网络购物、中奖等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手法并不新鲜和高明,希望广大同学切莫贪图各类小便宜,凡涉及支付钱财时一定要认真核实真假,以免上当受骗。
2、根据校内失窃案件统计分析,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绝大多数同学贵重品(如笔记本电脑等)在宿舍内随意放置,无任何防护措施;二是学生在室外体育场所锻炼时,经常携带腰包、书包等,内有手机、钱包、各类银行卡等物品,书包无人看管,随意放置;三是电动车、自行车有时未停放在监控覆盖区域。因此,友情提示广大同学,预防失窃,从自己做起,一定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
发放范围:校领导,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