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浏览次数:289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闽教安〔2016〕14号)和校领导批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师生安全素质”主题, 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传播安全政策措施、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创建校园安全文化为重点,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维护学校持续安定稳定。

二、活动主题及工作重点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师生安全素质;

工作重点:学校实验室安全和危旧房屋安全。

三、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活动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专题教育活动,学习《福建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使学校安全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广大干部和师生心中。

(二)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典型案例,综合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台、黑板报、宣传栏、LED屏幕和微信、微博、“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等新型传播工具,开展校园安全警示教育。重点突出防溺水,防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卫生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防拐防骗,防汛防塌,防拥挤踩踏和轻生自杀等典型校园安全事故,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三)开展安全知识和岗位安全技能培训活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岗位培训的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开展岗位安全培训。锅炉工、电梯工、煤电气工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和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有关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举办“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志愿者,通过制作安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布置签名墙、推广订阅福建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手段,开展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宣传,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校园安全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五)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本学期尚未开展过应急疏散演练的单位,要认真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地理条件、建筑分布、学生人数、通道疏散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并在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分析,及时调整充实应急预案,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动校园安全文化创建工作,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建设;依托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或其他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学生安全教育训练基地,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内涵。

(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重点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图书馆、锅炉房、实验室、危化品室、煤气燃气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备和电梯等重点要害部位及门禁管理、宿舍管理、校园周边等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学生系统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和学生宿舍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经营公司要抓好安全生产督查,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要着重做好实验室安全和危化品管理的指导和检查。近期,学校将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综合检查。

(八)开展防溺水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认真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2016〕7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提升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起到教育学生、带动家长、覆盖家庭、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严防学生溺水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九)开展危旧房屋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校舍房屋进行逐栋、逐间排查,发现危旧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职能部门并提出解决措施。确需维修的,要及时维修;需要重大改造和加固的,由学校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尽快改造加固;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直至拆除,暂不能拆除的,不得改做他用,且应在D级危房周边设置隔离带及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人员入内;对其他危旧房屋,要加强日常巡查,跟踪管理,防止升级为D级危房。

(十)扎实推进“两项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水平。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整改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实现自我评价、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目标,确保学校2016年申报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评审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动员部署,落实经费保障;层层开展活动督导检查,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营造宣传氛围。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校园各类媒体、平台作用,深度挖掘、广泛传播、快速渗透,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格局,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取得实效。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创新活动方式,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总结推广活动成绩和经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1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至保卫处综合科。

人:李忠文

联系电话:0591-22867205

电子邮箱:bwc@fjn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