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0浏览次数:290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部)属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按照《福建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1745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校安全法治,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6130

活动对象: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市、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负责同志通过作专题报告、视频讲话、接受采访、师生大会和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引导师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学校安全底线,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校要组织志愿者,通过制作安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有奖竞猜、发布网络信息、体验活动等形式,向师生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工作政策法规、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常识,开展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宣传,为师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3.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校要迅速开展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紧紧抓住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重点区域,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油气输送管道、供电线路等基础设施,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同时,兼顾学校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隐患排查与治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于整改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分轻重缓急落实整改。

4.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游泳溺水、自杀、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拐骗、防踩踏等校园安全典型案例,组织观看有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5.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和开展微信“随手拍”活动。各地各校要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

6.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各地各校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专题行。认真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文件要求,要选择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结合本校(园)地理环境、建筑条件、安全疏散能力等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7.开展危旧房屋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校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校舍房屋进行逐栋、逐间排查,发现危旧房屋要分门别类提出解决措施。确需维修的,要及时维修;需要重大改造和加固的,由学校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尽快改造加固;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直至拆除,一时暂不能拆除的,不得改作他用,且应在D级危房周边设置隔离带及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人员入内;其他危旧房屋,要加强日常巡查,跟踪管理,防止升级为D级危房。

8.做好“平安校园”验收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执行时限,加快学校自查自评,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综治公安部门合理安排评审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全省95%以上学校通过评审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各校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动态。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央、省委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学校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事故警示教育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强活动宣传报道,推进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班级、进宿舍、进课堂、进实验室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部)属学校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6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活动期间请联络员每周三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请于6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考核评分表(附件2),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以上资料均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黄木林,联系电话:0591-87091303

传真:0591-87824522,电子邮箱:qingfeng387@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QQ号*

  

微信号*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备注:*为必填项

  


附件2

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标 准

分值

评 分 方 式

落实情况
(提供数据)

考核得分
(由全省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分)

一、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一)组织机构健全

1.专门成立活动组织机构

5

未落实的不得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办具体事务的计2.5分。

□是      □否

  

2.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有明确部门负责

3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3.指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4.有活动经费保障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5.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

3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二)领导重视

1.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领导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2.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动员

3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3.地方政府领导出席活动情况

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出席活动

  

4.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情况

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参加活动

  

一、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三)活动方案明确

1.根据自身实际创造性地编制活动方案

7

每1项自创活动计2分,计满7分为止。

□是      □否

  

2. 按时报送方案

5

在最后期限前报送计满分,每超时限1天扣1分,扣完为止。无故未提交活动方案的,该项目5分全部扣除。

报送日期:

  

(四)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活动

1.调动地方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活动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2.调动地方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外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活动

5

每调动1个成员单位以外有关部门单位计2分,计满5分为止。

□是      □否

  

(五)部署指导所属地区、部门、单位开展活动

1.有活动指导、督导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2.有活动督导、考核、奖惩措施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督导

  

(六)活动信息报送

1.按时报送信息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2.每周至少报送1次

10

每报送1条信息计2分,计满10分为止。

报送信息

  

(七)活动总结

1.总结材料结构清晰,内容丰富,特色突出,言简意赅

10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2.按时报送总结文件和活动期间视频照片等资料

4

在最后期限前报送计满分,每超时限1天扣1分,扣完为止。无故未提交活动总结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报送日期:

  

小计分值

100

小计得分

  

  

(一)强化主题宣传

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力度,发布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画等宣教产品

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制作宣教产品部(张)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二)扎实深入开展全国性宣教活动

1.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位部(省)长宣讲场     
位企业家宣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位安监干部宣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支宣讲团进企业宣讲
开展典型经验观摩

  

2.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开设专版专栏
发放宣传资料
设置各类展板、标语等
接受群众咨询人次
各级主流媒体报道

  

3.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开展双重预防教育培训
发现、治理、纠正事故隐患和“三
违”行为

  

4.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开展警示教育
受教育人次
拍摄警示教育片

  

5.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
举办专家访谈、在线解读
发表网络评论、新闻报道

  

6.参与网上安全月活动

10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参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人次
部安全文化作品入围优秀,获点赞
报送特色宣教活动项,获点赞次  

  

7.开展其他宣教活动

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举办培训讲座
举办竞赛
举办展览
举办论坛
举办文艺演出

  

(三)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自主开展安全月专题宣教活动

5

需具体说明活动开展时间、具体内容、对象范围、实际效果。

□是      □否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四)加强新闻宣传

1.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方案

5

未落实的不得分。

□是      □否

  

2.邀请主流新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先进,鞭策落后

10

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每发表1篇新闻稿件计1分,计满10分为止。

在主流媒体发表稿件

  

3.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10

未落实的不得分。

在各媒体发表稿件
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

  

小计分值

100

小计得分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

(一)扎实深入开展万里行活动

1.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

1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出动个检查组
深入家企业
发现并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

推动企业排查隐患

  

2.开展试点城市专题行

1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开展试点城市专题行

  

3.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

1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

  

4.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

1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

  

5.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

1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参演单位
参与人次

  

(二)加强新闻宣传

动员各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题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25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
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

  

小计分值

100

小计得分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一个周期年(上年7月至当年6月)内安全生产调度统计情况(各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填写此项)

(一)特别重大事故起数

70

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得满分;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是      □否

  

(二)重大事故起数

30

未发生重大事故得满分;每发生1起重大事故扣10分,扣满30分为止。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地、市级以下单位,不得确定为先进单位。对中央企业考核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是 (起重大事故)    
□否

  

小计分值

100

小计得分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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