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8浏览次数:1586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和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203号)精神和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校园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校园水电运行和使用安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要求

按“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校园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对所属职责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检查,确保无遗漏。排查用水、用电设备安全,特别针对老旧线路管道设备进行排查,做到逐一排查,确保万无一失。

二、排查内容

(一)学校开闭所、配电房、配电控制柜及配电线路、进户主电缆、各楼宇电线电缆、室内外水管水箱、公共卫生间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各种用电设备使用规范性,用电场所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电器使用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三)实验室等楼宇配电设备间是否有人负责看管,安全标识是否清楚,有无易燃物品及杂物堆放,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四)电器设备是否带故障运行情况,用电场所是否做到人走电关;

(五)所属楼内水电控制开关、设备是否完好无安全隐患;

(六)所属范围内有无私拉乱接用电线路行为;

(七)其它用水用电安全问题。

三、排查责任分区

(一)各二级单位负责本部门管理(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机房、专用教室、档案室、演播室、学生宿舍等场所水电安全隐患排查。

(二)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学校开闭所、配电房、水泵房、进户主电缆、家属区(公有住房)表前线路、电缆接头、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公共教室、教师公寓、食堂、礼堂、店面等后勤服务保障用房,及其他经营场所水电线路及配电间、会议室(二级单位管理使用的除外)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所管理的学生活动用房的排查。

(四)图书馆负责旗山、仓山校区图书馆的排查。

(五)校医院负责旗山、仓山校区医院的排查。

(六)体育科学院负责全校体育场馆(除体育中心外)的排查。

(七)基建处负责在建项目工程的水电隐患排查。

(八)资产经营公司负责所经营管理店面及其他房产等排查。

四、实施步骤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及用户务必认真完成水电安全隐患自查,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详见附件),本单位无水电安全隐患的实行“零报告”,2020323日前将排查情况电子版发至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科邮箱(463314652@qq.com),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学校正式开学后一周内交至后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科。(地址:旗山校区榕苑百草园三楼智能管理平台中控室;联系人:黄超,电话:18046043398

(二)集中排查

排查与整改相结合,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后勤管理处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后会同保卫处进行安全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化解在萌芽阶段。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


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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