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恐防暴、消防安全演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4浏览次数:1649

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反恐防暴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应急处突、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经研究,决定于11月份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反恐防暴、消防安全演练活动,请各单位组织安排师生积极参加。现将活动内容与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反恐防暴、消防安全教育演练活动安排

(一)旗山校区

1.时间:20201111日(星期三)1500

2.地点:旗山校区图书馆前广场。

3.人员组织:每个学院各安排2020级新生代表10人,指定一名联络员带队,于1111日(星期三)1440前到旗山校区图书馆前广场集中。

(二)仓山校区

1.时间:20201111日(星期三)1500

2.地点:仓山校区物光篮球场。

3.人员组织: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各安排2020级新生代表40人(包含研究生),化学与材料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各安排2020级研究生代表10人,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带队,于1111日(星期三)1440前到仓山校区物光篮球场集中。

(三)各学院联络员姓名及联络方式请于119日(星期一)下班前报保卫处两校区消防工作负责人(可手机短信上报)。其它参练人员、器材准备由保卫处联络协调。

二、二级单位反恐防暴、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演练活动

11月为消防安全月,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防演练和灭火技能培训活动。经保卫处消防科同意,演练单位可在本单位管理责任范围内抽调使用适量的灭火器,并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提前5个工作日登记汇总拟抽调的灭火器数量及其位置,并报保卫处消防科(旗山校区)或仓山校区保卫科(仓山校区)审批,以确保演练活动后能及时更换新药粉。

2.抽调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所在楼层或部位灭火器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以确保剩余灭火器数量能够应对换药期间的突发火情。

3.优先使用药粉或钢瓶已接近有效期的灭火器。

4.做好演练方案和预案,确保演练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普及反恐防暴常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应广泛普及反恐常识,着力提高师生反恐意识,推动本单位反恐防范工作常态化,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利用会议广播、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以学校安全教育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为契机,适时举办反恐知识讲座,全面揭露恐怖主义活动的实质,强化师生员工的反恐意识。

2.做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反恐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反恐应急处置能力。

三、其他

请各单位于113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的反恐防暴、消防安全宣传、演练和培训情况(含文字和图片)报送保卫处消防科(邮箱:bwc@fjnu.edu.cn)。

旗山校区联系人:曾彦扬,手机:13003881192

仓山校区联系人:郭曦,手机:13763833639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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