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浏览次数:601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新一轮“平安校园”

等级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福建师范大学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师范大学

                          2019324日

 

福建师范大学新一轮“平安校园”

等级创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平安福建”建设,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和谐育人环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833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更加、三个持续、四个遏制”的工作目标,总体达到5A“平安校园”等级标准。

“两个更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更加落实,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三个持续”:综治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持续增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持续改善

“四个遏制”:有效遏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破坏,有效遏制重大治安和涉黑涉恶案件,有效遏制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有效遏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政治安全;强化网络管理与监控,做好涉校舆情信息分析与研判,对可能造成不稳定的危害舆论,及时跟进引导和化解;坚决遏制宗教思想渗透,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严格管理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座、研讨会以及出版物,严防在上述领域、校园网或校内公共上网场所发布、散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言论,有效防止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不良内容的传播。

(二)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评估风险、辨识风险,查找隐患、消除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严控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发生;扎实开展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防溺水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例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有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加大非法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治安稳定问题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关注群体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大隐患排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三)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对照教育系统涉黑恶9种重点类型,全面摸排学校涉黑涉恶线索,重点围绕校园贷、校园欺凌、涉毒和宗教渗透等问题,积极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形成线索摸排、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对师生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和乱点乱象,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重点整治;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对摸排发现的线索深挖彻查,严厉打击教育领域黑恶行为,为平安校园创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筑牢平安校园工作根基。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干部和安保人员,抓好校园警务室和 “校园110”报警平台建设;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视频监控、消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与应用;配合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综治中心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确保技防设施作用发挥最大化。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学生教育计划,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加强警校共建工作,强化学生法纪教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强化学校、家庭和相关部门共同控制暴力文化传播的合力,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重视学生心理调节和生命教育,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出现自杀、出走等事件;针对学校实际、学生特点和治安形势,认真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内涵,让校园平安和谐发展成为全体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

(四)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消防、卫生、危化品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故(件)处置工作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安保部门以及学生部门干部值班制度,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严格门禁管理,落实人员、车辆进出查询、登记制度,严防社会闲散人员和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制造事端;强化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宿舍24小时值守巡查制度;严格校纪校规管理,及时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加大防范控制力度,努力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把人员入口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及时调离或辞退,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发生侵害学生的事件。

三、责任分工

详见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任务分工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是我省多年来平安建设工作的延续,学校成立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创建工作。各单位既要克服厌烦松懈情绪,又要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出台新举措,要相应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机构和具体责任人,形成党政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影响学校开展平安创建的单位和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通过各种载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提高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上下齐抓共创“平安校园”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对外宣传力度,做到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上有阵地,不断提升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把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成效与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列入年度综治安全考评内容,作为文明单位、党建先进和教育督导评估、达标示范、创优争先等各项荣誉的前置条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学校“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将加大各单位创建工作的跟踪督查和服务指导,对重大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实行重点督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四)做好材料报送。学校2019年省教育厅申报5A平安校园,各单位要对照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等级创建工作,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努力提升创建水平,并注意创建工作支撑材料的收集保存,于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将本单位开展等级创建工作材料报送保卫处综合科。

联系人:李忠文;联系邮箱:bwc@fjnu.edu.cn

联系电话:22867205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任务分工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考评内容

工作任务

任务分工

一、

组织

体系

 

(一)

领导

重视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校、院二级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

(2)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深入发动宣传,师生员工知晓率、参与率高。 

(1)保卫处,各单位

(2)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单位

(二)

责任
体系

2.建立责任体系

(1)学校对年度综治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分解,与直属单位、职能处(室)、院(系)签订综治安全稳定目标管理岗位责任书。

(2)领导班子成员按综治安全管理职责要求履职,认真制定、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当年任何评优评先活动。

(1)保卫处

(2)学校办公室,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文明办,保卫处,人事处,有关部门

(三)

工作

部署

3.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创建工作

(1)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2)创建工作有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材料、有计划、有总结。

(1)(2)保卫处,各单位

 

 

 

 

 

 

 

 

 

二、

工作

机制

 

 

 

 

 

 

 

 

 

 

 

 

 

 

 

 

 

 

工作

机制

 

 

 

 

 

 

 

 

 

 

 

 

 

 

 

 

 

 

 

 

 

 

 

 

 

 

 

 

工作

机制

 

 

 

 

 

 

 

 

 

 

 

 

 

 

 

 

 

 

 

 

工作

机制

 

 

 

 

 

 

 

 

 

 

 

 

 

 

 

 

 

 

 

 

 

 

 

工作

机制

 

 

 

 

 

 

 

 

 

 

 

 

 

 

 

 

 

 

 

 

工作

机制

(一)

制度

建设

4.健全制度

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预案),包含:治安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含视频监控中心24小时值守制度、视频监控中心查询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学校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安全制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管理制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审批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检查维护使用规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维稳工作制度(二级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大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制度,突发安全事件处置预案(含舆论引导),应急、反恐演练预案。

保卫处,学校办公室,文明办,教师工作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资产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各学院

(二)

日常

管理

5.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1)学校独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2)非特殊时段(不含校庆日、新生报到日等)对外来人员与车辆进出学校进行查验、登记。

(3)落实校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设置总值班室,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

(4)落实日常安全检查(检查工作方案、领导带队、专人检查、台账齐全),并按要求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送并整治。

(5)做好学生异常情况(包括重大身体与心理疾病)的摸排工作。

(1)保卫处,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2)保卫处

(3)学校办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处,研究生工作(4)保卫处,文明办,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学院

(5)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校医院,各学院

6.消防管理

(1)严格执行《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年与二级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和重点部位(实验室、锅炉房、食堂、图书馆、礼堂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应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设置规范,消防安全标识齐全,消防水带、干粉灭火器未超过安全使用期限。

(3)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校园内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学生宿舍无存在吸烟、乱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点明火等现象;消防、供水通道畅通,无违规占用疏散通道,无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无随意埋压、圈占、挪用、损毁、移动、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贴、遮挡消防标识,无对安全出口进行上锁;校园内无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现象

(4)根据办学规模和消防需要,在教职工队伍中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疏散演练;所属单位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定期对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1)保卫处

(2)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各单位

(3)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各单位

(4)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各学院

 

 

7.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商店(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2)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上墙;本年度食品索证材料、进货凭证及台账、食品留样记录齐全。

(3)厨房和就餐场所卫生状况整洁;饮用水卫生、安全,有专人负责、管理;食堂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齐全;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制订并落实防中毒、投毒等安全措施。

(4)食堂食品加工场所“明厨亮灶”视频化或网络化建设规范。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8.交通安全管理

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良好。校内交通规划合理,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完备;机动车辆进出有序;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学生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学生不骑“死飞自行车”。

保卫处,各单位

9.建筑安全管理

学校建筑物符合安全条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校内无危房投入使用,危墙、危坎附近有防护措施,有校门和围墙;校内在建工程实行封闭管理,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和警告标识。

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各相关单位

10.教学活动安全管理

(1)教室、教学实验室安全制度健全并上墙,教学活动场所无安全隐患。

(2)危险化学品管理仓库设置、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无安全隐患。

(3)建立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及时准确,及时上报氰化钠、硝化棉等重大危险源并做好管控工作。

(1)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各学院

(2)(3)资产管理处,相关学院

11.学生考勤管理

制定并落实学生考勤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每天查铺登记制度,请假手续台账完整。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各学院

12.学生宿舍管理

 

每栋学生宿舍(公寓)配备楼管员,落实人员来访和物品登记制度且台账完整;

辅导员进驻学生宿舍(公寓),宿舍(公寓)管理规范、卫生整洁、无安全隐患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13.大型活动管理

建立学生集体活动审批报备制度,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3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或重要活动,应建立活动安全预案和工作台账,有明确的组织者和责任人。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

14.突发事件处置

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和“校园110”快速反应组织,严格落实校级领导带班制度和保卫、学生等部门干部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健全突发事件处置档案或善后处理制度。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师生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稳妥处置善后工作。

保卫处,学校办公室,纪委办,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各单位

15.网络安全和安全保密管理

(1)遵守《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做好学校安全保密工作。机密文件、档案资料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

(2)学校上网场所管理规范,上网实行实名制,校内无违规、违法设置的网站、网吧;网络信息管理制度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和干预等制度落实,工作开展有力、有效。

(1)学校办公室,各单位

(2)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宣传部,各单位

16.校园环境管理

(1)对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场所(超市、小卖部等)进行有效管理、定期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经营场所无私自变更经营业务、扩大经营范围,无在店门外摆摊经营现象。

(2)校内无未经批准的游商摊点。

(3)无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可能危及师生安全、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保卫处

17.财产安全管理

(1)学校学生或教职员工无参与校园贷、套路贷。

(2)学校学生无参与传销、遭受电信网络诈骗。

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保卫处

18.防范黄赌毒管理

(1)采取措施防范和遏制涉黄涉赌涉毒事件的发生

(2)校内公共场所和学校网络平台无存在违背公序良俗、乱涂乱画的污字秽图等涉黄涉赌涉毒信息。

(1)保卫处,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各单位(2)后勤服务集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保卫处各单位

(三)

宣传

教育

19.安全教育

(1)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将安全、法制教育、生命教育、禁毒宣传教育、防传销、防“校园贷”等宣传教育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在新生入学后、就业前以及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前开展安全法制和校纪教育;(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周、安全教育周(日)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或知识竞赛,建立安全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校内设有安全宣传标语、专栏和网页,并及时更新,安全宣传教育网页设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专栏

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

20.心理健康教育

重视学生的心理调节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相关课程;建立校、院(系)、学生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每年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实行一人一档(册)、定期跟踪、动态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出现自杀、出走等事件。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各学院

21.应急反恐演练

重视应急、反恐演练工作,应急反恐演练预案完善、设备器材齐全;每学年开展不少于5次应急演练(防火演练2次,防震、防恐、防踩踏等演练至少1次),并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保卫处,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各学院

(四)

专项

考评

2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

(2)及时出台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精神,公布黑恶举报电话。

3)对照教育系统涉黑恶9种重点类型,全面摸排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线索并按规定上报,按要求做好整治工作。

(4)开展专题教育。

保卫处,学校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各单位

23.维稳工作

 

(1)建立校、院(系)、班级三级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研究、处置师生员工思想及安全稳定信息动态;对获取的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报送,未出现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2)建立并落实大学生思想动态及涉校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分析研判。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综治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会商制度;实行矛盾隐患登记和化解台账管理,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及师生员工进省、进京上访事件。

(4)及时摸排师生员工有否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并建立工作档案;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师生员工被邪教组织拉拢并参与相关活动;校园无发生非法组织、非法宗教的渗透破坏活动。

(5)学校对学术交流、讲坛、论坛、刊物以及宣传阵地等实行审查审批制度,并建立审批工作档案;未发生有错误倾向的报告、讲座,未发生散布有害和反动信息的事件。

 

 

(1)(2)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各单位

3学校办公室纪委办保卫处,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各单位

4)统战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各单位

(5)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单位

三、

条件

保障

 

(一)

队伍

保障

24.安全管理队伍保障

(1)按照“四个统一”(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服装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规范保安员队伍,配齐安保器材。

(2)根据闽公综201395号文件规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含保安员)配备应不少于在校生数的2‰;改善安保部门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通讯、防恐器材等。

(3)保安员持证上岗,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干部、安保人员培训,每学年人均不少于1次

保卫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

25.辅导员队伍建设

本科生、研究生一线专职辅导员按师生比1:200配备(全校统筹总量)。

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

26.医务室、心理健咨询中心建设

(1)学校配备医务室,至少有2名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师。

(2)学校设置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

(1)校医院

(2)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

 

(二)

技防

保障

27.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1)健全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加强重点要害部位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设置报警求助设备、应急处置设备和安全通道。

(2)重要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并实时录像,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且系统录像回放清晰度不低于704×576像素。消防监控、视频监控专人负责、持证上岗、24小时值守。

(3)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4)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安装门禁控制等有效安防设施。

(1)保卫处,财务处,相关使用管理单位

(2)后勤服务集团,相关使用管理单位

(三)

经费

保障

28.经费落实情况

(1)学校有年度安全管理经费预算,经费单列并到位。

(2)下达经费包含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专项经费,创建经费满足工作需要。

人事处财务处,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