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举办群众性活动场地审批表

   办   单   位


申请人及电话


申   请   地   点


参 加 人 数


申   请   面   积

帐篷(4

安 保 人 数


活动时间及

时间段


安保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活   动   内   容


安   保   方   案

(可附件)

所在单位领导或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意见

(院)领导签章:                      

处(院)公    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申请共青团广场)


年   月   日


保卫处审批意见


治安科意见:

年   月   日

处领导意见(必要时):

年   月   日

批准日期 (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审批编号


备注:

1、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福建师范大学举办群众性活动场地审批表》、活动策划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活动组织者须持《活动场地审批表》和本人的学生证原件,在指(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区域(面积)开展与申请内容有关的活动。

3、积极配合、接受校保卫处安保人员检查。如发现活动申请单位或个人私自假冒、涂改《活动场地审批表》或擅自更改设摊活动内容、地点、时间的,校保卫处安保人员有权予以取缔并取消其今后在校内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