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武装部)简介  

保卫处(武装部)现有人员编制29名。设综合科军事教研室政保科治安科交通科消防科仓山校区保卫科等职能科室,以及征兵工作站技术保障部户证室等内设机构保卫处(武装部)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武装部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制定武装部工作计划,并抓好检查落实。

2.做好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3.组织做好在校大学生征兵和退役复学的协调服务工作。

4.做好学校复、转、退伍军人和预备役有关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民共建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民国防教育。

7.做好学校的人防教育工作,制定全校的战时人口疏散方案。

8.负责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和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保卫处

保卫处是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与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交通安全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和上级保卫部门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校党政领导下,在上级机关的业务指导下,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保卫和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制定并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和安全监管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和督促学校各部门、单位和师生员工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和安全管理工作。

2.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3.做好有关信息情报收集、处置、上报工作。开展校情、民情、政情、社情、敌情等调查研究,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部门预防、制止、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安全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突发重大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危害学校安全、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园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协调管理来校务工、经商、进修、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5.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订并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并完善学校交通基础设施,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协助公安部门处理校内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行为,处理和调解校内一般交通事故。

6.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情况,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7.协助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各类突发和意外危机事件的救援、调查、处置、疏导和善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伤亡事故,维护学校安定稳定。

8.参加属地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校内各单位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指导基层保卫组织及群众性治保组织开展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治体系。

9.协同校内及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抓好学校安保队伍建设和技防设施建设,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