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2403

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闽委教办思〔2019〕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于今年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后,开展国家安全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深入宣传贯彻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展示国家安全工作成就,提升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引导师生自觉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弘扬“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围绕“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四个一”活动:

(一)同上一堂课。在“415”前后积极响应以“百万学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为主题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把集中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活动、课堂教育教学相结合,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完善教学体系。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可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方式,有机结合“实体课堂”“空中课堂”“网络课堂”,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我处将于4月10日下午邀请国家安全领域专家在仓山校区邵逸夫楼学术报告厅举办一场国家安全教育大型讲座,并开展相关的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

(二)组织一次专题学习。4月15日前后,组织师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收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新闻宣传报道和主题节目,引导师生准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提升国家安全意识。

(三)设立一个宣传专栏。在校园内、宿舍楼设立宣传专栏,开辟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园地,加大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力度。

(四)举办一场主题活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主题活动,以校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微课大赛、文艺表演、社会实践和“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入脑入心。开展校园反恐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抵御防范恐怖主义的意识和自救互救、紧急应对能力。组织师生参观国家安全主题展览,观看国家安全主题公益广告、动漫视频、微电影等宣传影片,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国家安全法》宣传。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文明校园和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的实际举措,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增强广大师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国家秘密,可主动联系当地国家安全机关,争取指导和支持,共同策划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丰富载体手段。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综合运用主题宣讲、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要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在易班网、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上推送国家安全知识材料。可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师生志愿者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国家安全法宣讲活动,把国家安全宣传到千家万户。

请各单位将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总结材料及相关活动照片于4月16日(星期二)前报我处(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保卫处邮箱)。

联系人:黄丹颖,电话:0591-83591152,电子邮箱:fjnubw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