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浏览次数:331

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8〕67号)要求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覆盖范围

全校各单位。

三、学校火灾风险预警

回顾2018年,我校的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全年共发生3起电气引发的火情,2起电动车自燃现象,当事人既有学生也有教工。特别是“2·15”仓山校区老校部所发生火情,所幸相关部门迅速、有效处置,避免了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以此为鉴,各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丝毫不能麻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校园消防安全。目前已入春,气候冷、风干物燥,校用电量上升消防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风险:

一是早期建设的学校建筑,有的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防火分隔设施和消防设施缺乏,电气线路陈旧老化一些教室、宿舍、校园食堂、餐厅采用可燃材料装饰,柜厨、桌椅等可燃物较多有的冬季用电超负荷电动车违规充电、停放现象较普遍,极易造成火灾

二是部分学生配备了电脑、手机、各类照明设备及各种小型家电等电器设备,随意安装插座,拉电线,超负荷用电现象较普遍部分学生在宿舍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三是部分楼宇为方便管理,在学生宿舍窗户和安全出口上安装铁栅栏,夜间将安全出口锁闭,一旦深夜发生火灾,人员疏散混乱,极易造成找不到逃生出口而酿成灾难性后果。

四是部分在校学生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养成良好的安全用电习惯,对火灾的危险性、危害性缺乏认知,自救逃生能力不强,既容易成火灾肇事者,也容易成火灾受害者。

四、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

一是夯实责任,及时部署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适时召开一场火灾防控工作分析会,对本单位冬季火灾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隐患排查,全面覆盖。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消防控制中心、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整改。重点纠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良用电习惯、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寒假期间,要细化应急预案,强化重点部位的值守巡查,确保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

三是督导检查,重在治理。在春季或者开学前,各单位要开展查,重点检查各级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安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值班巡查是否落实等情况,以查促管、以管促防

四是强化教育,提升能力。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确保师生员工准确把握所属岗位的火灾风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掌握安全疏散逃生线路及引导方法等。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将工作情况小结报送保卫处消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