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案件呈多发 提高警惕保平安(上)

发布时间:2011-12-02浏览次数:148

警 情 通 报

 

第〔20115    总第22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1122

 

年末案件呈多发   提高警惕保平安(上)

进入11月以来,随着年关的临近,社会上“抢年”的案件增多。高校内案件主要以网络被诈骗和失窃案件为主,现将我校主要案件通报如下:

一、刑事案件:

11114时,曾同学报称: 102612时,其在学生公寓D5宿舍上网时,被人冒用其朋友的QQ以借钱的名义骗取500元。

11117时,张同学在学生公寓D4宿舍上网,登陆了一个叫“九州商务旅行”的网站订购机票时被骗2518元。

11410时,刘同学停放在教学区理工楼左边车棚内的电动车被盗,价值2680元。

11810时,欧老师停放在生活区B区翠竹园餐厅门口的车牌号为闽A06339的摩托车被盗,价值5500元。

11910时,李同学在南区12栋宿舍上网时,有人盗用其同学李某的QQ号与其聊天,要其帮忙付钱买盛大网络公司的游戏点卡6张,结果被骗564元。

111319时,陈同学放在科技路蔗洲村学生街后“mygirl”女装店柜台上的IPAD平板电脑被盗,价值6000元。

111311时,游同学报称: 111219时,其放在A8宿舍自己衣柜里的玉佩和苹果牌MP3被盗,总价值1739元。

11159时,王同学报称: 11318时,其在学生宿舍南区上新浪微博网时被人以微博中奖的名义骗走18000元(通过师大建行ATM转账)

二、治安案件:

110919时,徐毅和吴广两个我校旗山校区学生公寓C1楼架空层内,分别盗窃一部黑色的“凤凰”牌自行车和一部蓝色的GIENT牌折叠自行车。

温馨提示:

1、从上述案件可以看出,犯罪分子实施网络诈骗主要以盗窃他人QQ号码,对他人QQ号码中的好友实施诈骗,或以网络购物、中奖等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手法并不新鲜和高明,希望广大同学切莫贪图各类小便宜,凡涉及支付钱财时一定要认真核实真假,以免上当受骗。

2、根据校内失窃案件统计分析,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绝大多数同学贵重品(如笔记本电脑等)在宿舍内随意放置,无任何防护措施;二是学生在室外体育场所锻炼时,经常携带腰包、书包等,内有手机、钱包、各类银行卡等物品,书包无人看管,随意放置;三是电动车、自行车有时未停放在监控覆盖区域。因此,友情提示广大同学,预防失窃,从自己做起,一定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

 

 

发放范围:校领导,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