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诈骗多发 谨防上当受骗

发布时间:2011-03-14浏览次数:199

警 情 通 报

 

第〔2008]8    总第8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                       2008116

 

短信诈骗多发  谨防上当受骗

 

近期,短信诈骗案件数量增多。根据福州市公安局1027日召开的第25次新闻发布会通报,1026114,福州市短信诈骗共接报案582起,其中消费类诈骗339起,汇款类诈骗149起,中奖类诈骗28起,退税类诈骗3起,其他诈骗类63起。诈骗已遂10起,涉案金额高达10余万起。诈骗分子涉案电话号码有600余个,其中涉案号码的归属地集中在广东汕头46个、湖北武汉87个、恩施69个,河北邯郸49个、荆州15个,石家庄14个、孝感7个、襄樊6个,黑龙江哈尔滨14个,还有北京、上海、山东、江西、重庆、吉林、内蒙古、安徽、海南等地,本省的集中在泉州37个、福州27个、厦门2个。涉案小灵通65个。涉案银行帐户有61个,开户地集中在广东13个、湖南12个、四川11个、云南7个、贵州3个、江西2、福建2个、云南2个,还有重庆、广西、海南、宁夏、湖北等。大学城各高校也接连发生学生被骗案件或老师接到诈骗短信及在办公室接到诈骗电话等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单位加强宣传,提醒师生员工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一、五种主要诈骗手段

(一)消费类诈骗手段。诈骗分子用手机号(×××××)群发短信,欺骗诈骗对象在某某商场用银联卡消费若干钱,有问题请咨询银联中心电话(××××××)。事主一旦回复电话,对方就会告知可能银联卡被盗刷,然后主动提供公安局的报案电话。事主如果回复电话,对方骗称是刑警队的或者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的,再以保护事主帐户为由,要求事主到ATM机上进行相关操作,实际上是一种转帐操作,把事主的钱转移到其它帐户上,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二)中奖类诈骗。诈骗分子用手机号(×××××)群发短信,告知诈骗对象中奖若干钱,并要求事主回复电话(×××××);如果事主回复电话,对方就编造各种理由,让事主相信自已真的已经中奖了,而后以要交纳所得税、手续费等为名,要求事主将款项汇入其指定的银行帐户,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三)汇款类诈骗。诈骗分子用手机号(×××××)群发短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式:1、冒充诈骗对象的家属或者朋友,编造各种理由,如你的亲属×××出车祸,或者因某事被公安机关拘留需要拿钱“摆平”等等,要求被害人汇款;2、对诈骗对象发送短信,称帐户已改,请汇款至某某帐户;3、自称其已掌握诈骗对象某种“把柄”,要求其汇款;4、直接群发短信要求诈骗对象汇款。

(四)退税类诈骗。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或发短信给诈骗对象,告知其购买的汽车或者其他产品可以退税,在事主相信的情况下,要求事主先交纳一定的手续费,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五)其他类诈骗。如“六合彩”,能提供特码中大奖;或者谎称能提供低息贷款,以骗取手续费等等。

二、涉案电话号码及银行账号

师生员工可登录福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fzga.gov.cn/detail.asp?id=14412)查询。

三、警方提示

(一)如遇诈骗短信,及时向公机关举报;

(二)不贪“小便宜”,不信“天上会掉馅饼”;

(三)没经过核实,不要轻易把私人账号、身份证号码、密码等个人资料透露给任何人,特别是不要轻易把钱汇入没经过核实的账户;

(四)接到消费类诈骗信息,不要直接按短信提供的电话回复,如对自已的消费账户有疑问,最好亲自到银行查询;

(五)汇款类短信,要经过认真核实后,才能进行操作。

(六)中奖类短信纯属乌有;都是骗人;

(七)退税类短信要经过正规渠道查询,确认后再进行操作;

(八)其它短信自已没办法甄别或者没办法核实的,不予理采。

(资料来源:福州市公安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