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将2021年度征兵工作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10日开始,2021年2月20日结束,批准入伍时间拟定为3月1日;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2021年4月1日开始,2021年8月15日结束,批准入伍时间拟定为9月1日。
二、对象范围。上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新生。
三、征集条件。年龄条件: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延长至24周岁;女青年征集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上半年征集年龄区间为18至23周岁,下半年征集年龄区间为18至22周岁。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阶段划分。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为上半年征兵宣传阶段,男青年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女青年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18时;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广大应征青年可前往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办)武装部进行政策咨询,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登记,并由所在镇(街道)武装部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上半年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审批定兵等工作将于2月上中旬展开,拟于3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3月上旬组织欢送和起运;下半年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审批定兵等工作拟于8月上旬展开, 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上旬组织欢送和起运。
五、法律责任。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拒服兵役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仓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
仓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591-24954280、87248377。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备注:校征兵工作站联系人郑老师:22867207,翁老师:2286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