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新一轮“平安校园” 等级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5浏览次数:10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新一轮“平安校园”

等级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福建师范大学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师范大学

                                            2019324


福建师范大学新一轮“平安校园”

等级创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平安福建”建设,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和谐育人环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833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更加、三个持续、四个遏制”的工作目标,总体达到5A级“平安校园”等级标准。

 “两个更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更加落实,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三个持续”:综治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持续增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持续改善

 “四个遏制”:有效遏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破坏,有效遏制重大治安和涉黑涉恶案件,有效遏制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有效遏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政治安全;强化网络管理与监控,做好涉校舆情信息分析与研判,对可能造成不稳定的危害舆论,及时跟进引导和化解;坚决遏制宗教思想渗透,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严格管理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座、研讨会以及出版物,严防在上述领域、校园网或校内公共上网场所发布、散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言论,有效防止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不良内容的传播。

(二)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评估风险、辨识风险,查找隐患、消除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严控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发生;扎实开展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防溺水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例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有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加大非法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治安稳定问题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关注群体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大隐患排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三)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对照教育系统涉黑恶9种重点类型,全面摸排学校涉黑涉恶线索,重点围绕校园贷、校园欺凌、涉毒和宗教渗透等问题,积极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形成线索摸排、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对师生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和乱点乱象,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重点整治;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对摸排发现的线索深挖彻查,严厉打击教育领域黑恶行为,为平安校园创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筑牢平安校园工作根基。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干部和安保人员,抓好校园警务室和 “校园110”报警平台建设;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视频监控、消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与应用;配合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综治中心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确保技防设施作用发挥最大化。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学生教育计划,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加强警校共建工作,强化学生法纪教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强化学校、家庭和相关部门共同控制暴力文化传播的合力,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重视学生心理调节和生命教育,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出现自杀、出走等事件;针对学校实际、学生特点和治安形势,认真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内涵,让校园平安和谐发展成为全体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

(四)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消防、卫生、危化品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故(件)处置工作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安保部门以及学生部门干部值班制度,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严格门禁管理,落实人员、车辆进出查询、登记制度,严防社会闲散人员和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制造事端;强化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宿舍24小时值守巡查制度;严格校纪校规管理,及时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加大防范控制力度,努力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把人员入口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及时调离或辞退,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发生侵害学生的事件。

三、责任分工

详见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任务分工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是我省多年来平安建设工作的延续,学校成立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创建工作。各单位既要克服厌烦松懈情绪,又要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出台新举措,要相应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机构和具体责任人,形成党政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影响学校开展平安创建的单位和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通过各种载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提高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上下齐抓共创“平安校园”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对外宣传力度,做到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上有阵地,不断提升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把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成效与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列入年度综治安全考评内容,作为文明单位、党建先进和教育督导评估、达标示范、创优争先等各项荣誉的前置条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学校“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将加大各单位创建工作的跟踪督查和服务指导,对重大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实行重点督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四)做好材料报送。学校2019省教育厅申报5A平安校园”,各单位要对照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等级创建工作,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努力提升创建水平,并注意创建工作支撑材料的收集保存,于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将本单位开展等级创建工作材料报送保卫处综合科。

联系人:李忠文;联系邮箱:bwc@fjnu.edu.cn

联系电话:22867205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93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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