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印发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浏览次数:459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98号)《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921号)精神,学校制定了《福建师范大学“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师范大学

201965




福建师范大学“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火灾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9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921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要时段和学校重点场所、关键部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内容

要紧盯学生公寓、实验室、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重点整治以下九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敞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学生公寓、实验室、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每半年未能开展1次消防演练,本单位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人员不了解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步骤及措施

20196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67日前)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九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求》(详见附件1)和《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详见附件2),细化整治任务、方法和措施,确保工作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68日至107日)

1.单位自查自改。要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开展检查、自主整改隐患,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突出部位,及时认真填写《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3)。

2.重点排查整治。要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重点要求,结合自查自改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详见附件4)备查。重点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810日前,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至保卫处。

3.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电气火灾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对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

4.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应急演练、家校联系等途径,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师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三)总结验收阶段(108日至109日)

各单位对专项整治要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请各单位于6月至9月,每月17日前报送当月《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情况登记表》;810日前报送《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10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吴晓羽,联系电话:2286721215059591123

曾彦扬,联系电话:2286720213003881192

电子邮箱:51885193@qq.com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求

2.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3.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登记表

4.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