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学校“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次数:511


各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教安办〔2020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2020年学校“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安全工作和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压紧压实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整治、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学生避险自护技能,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2020年学校“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于202061日至30日在全校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下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制定学习计划,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授、邀请专家授课、平台宣传等方式,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福建师范大学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省教育厅《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按照省安委办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的要求,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通过在微信公众号、网站或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组织师生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开展安全知识科普活动。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要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组织开展专家安全培训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师生员工观看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培训课程。紧紧围绕学校复课复学、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对安全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辅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业务,提高教职员工安全知识水平。

(四)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平台、微信微博、客户端、手机APP等,举办网络公开课、网络直播、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等师生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联合有关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围绕复课学生防疫防控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邀请学生及家长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开展专项、综合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七)开展应急管理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有条件的单位要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作品创作要遵守法律法规,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积极创作学校安全微视频、微电影、动漫、短视频、书法等安全文化精品,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三、“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内容

 “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于12月结束。省安办将组织中央驻闽及省内媒体成立“八闽安全发展行”记者采访团,深入采访报道,挖掘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各单位要围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树好形象。要鼓励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提高对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思想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制定方案,细化分工、精心落实。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报道,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要加强主题宣传,在学校门口、操场、过道、楼面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校内LED屏、校园广播等持续滚动播放安全标语等,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校园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学校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学复课安全防范、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加强集中整治和重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于612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6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

联系人:黄丹颖,电话:13950316833,电子邮箱:fjnubwc@126.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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