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新生办理户口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03浏览次数:10


2024级新生办理户口指南


一、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入旗山校区

1.除省内高校考入本校研究生外,其余省内生源一律不办理迁入。

各学院组织填写《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省内)新生户口迁移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电子稿发到邮箱:39391217@qq.com;学生提供身份证、本人户口单页、户口首页地址页及录取通知书各复印件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上述材料各学院统一收集(加盖学院公章)汇总后于2024930日前交保卫处办事大厅。

相片采集。各学院按新生户口电子文档的顺序在新生相片采集表上张贴1寸免冠白底彩照,并在相片下方填写好姓名和身份证号。填贴好后,经办人签章并注明“以上人像相符”加盖学院公章,复印一份。

2.省外生源迁入

各学院组织填写《福建师大旗山校区(省外)新生户口迁移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电子稿发到邮箱:39391217@qq.com。同时学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和户口迁移证原件(无需学院盖章),上述材料各学院统一收集(加盖学院公章)汇总后于2024930日前交保卫处办事大厅。咨询电话:22867212

相片采集。各学院按新生户口电子文档的顺序在新生相片采集表上张贴1寸免冠白底彩照,并在相片下方填写好姓名和身份证号。填贴好后,经办人签章并注明“以上人像相符”加盖学院公章,复印一份。

注:请各学院先统计新疆维吾尔族有迁移户口学生的人数于920日报保卫处办事大厅。电话:22867212

(二)户口迁入仓山校区

1.除省内高校考入本校研究生外,其余省内生源一律不办理迁入。

各学院组织填写《福建师大仓山校区(省内)迁移户口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电子稿发到邮箱:39391217@qq.com;学生提供本人户口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地址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录取通知书上注明此件系原件复印字样),3份复印件均需盖学院公章。于2024930日交保卫处办事大厅。

2.省外生源迁入

学生本人填写《迁入人员信息申报一览表》并附上迁移证。

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注明此件系原件复印字样。

各学院组织填写《福建师大仓山校区(省外)新生户口电子文档》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电子稿发到邮箱:39391217@qq.com

相片采集。各学院按新生户口电子文档的顺序在新生相片采集表上张贴1寸免冠白底彩照,并在相片下方填写好姓名和身份证号。填贴好后,经办人签章并注明“以上人像相符”加盖学院公章,复印一份。

以上①②③④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由学院收齐后于2023930日前交保卫处办事大厅。咨询电话:22867212

提供《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花名册》复印件(加盖校招办公章)(由保卫处办事大厅统一复印)。

二、采集居住信息

1.根据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对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都要统一采集居住信息。

2.各学院应将未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统一按表格规定的内容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暂住户口花名册》加盖学院公章,于2024920日前交保卫处办事大厅,咨询电话:22867212。同时将花名册电子稿发到邮箱:39391217@qq.com


关于2024级新生户口登记(7个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