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3-03浏览次数:2717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处里有关工作部署,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做好日常治安、秩序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建议,经处里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及时分析、报告校园治安形势,发布警情信息,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不断提升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提高校园治安防控能力。

四、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校刑事或治安案件,调查处理校内一般治安案件,调解处置校内治安类矛盾纠纷,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整治和演练行动,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校园违法犯罪行为能力,提高师生对校园安全的满意度。

五、负责值班室日常管理与建设。做好值班(案件)记录的检查、整理、统计、归档工作,做好重要案件的立卷工作。

六、负责监控室日常管理。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监控室情报中心、预警中心、指挥中心的作用。

七、负责户证室管理。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师生集体户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来校务工、经商、进修、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负责保安队管理。做好保安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工作,不断提升保安队的履职能力和服务质量。

九、负责校内活动场地审批工作,做好校内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及时清理、处置校内违章摆摊设点行为。

十、起草学校重大(要)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预)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