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0浏览次数:149

师大保〔20121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了做好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过一个愉快、安定、祥和的假期,根据有关规定和校领导的要求,现将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各岗位值班人员和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和饮食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增强单位职工和学生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教育学生将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带回家中或委托亲朋看管,尽量不存放在宿舍内,防止丢失;放假后,要按时安全返回家中,尽量不在校内逗留或留校居住。对确需留校居住的学生,做好登记工作,重点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器;不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不在宿舍内和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好消防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制度,要特别加强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办公人员离开办公室、宿舍时,要对室内电源、电器进行认真检查,并将电源关闭,防止因电器使用不当或电线超负荷运转引发火灾。放假期间,封闭的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实验室等场所,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不得住宿学生或其他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宿舍内不得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经批准,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保洁人员要及时清理院内垃圾杂物,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严禁擅自焚烧杂物、树枝枯草等。

三、加强治安防范。寒假、春节期间犯罪分子活动频繁,是盗窃案件高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和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要求,加强领导,提高警惕,切实提高“防爆炸、防恐怖、防抢劫、防火、防盗”的防范能力,“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防范措施和有关责任人,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严禁使用学生或校外人员顶岗替班,要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万无一失。放假离开办公室前要关好门窗,锁好柜子和抽屉,不得将办公室、实验室、值班室等场所钥匙转交、借给他人。对存放有机密文件、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重要仪器设备等场所要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财务室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存放超过规定数额的现金。携带学校设备外出办公时,要严加看管,做到物不离手或不开离视线范围,防止被盗或被抢。严防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各单位值班人员在假期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发现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

四、扎实安全排查。各单位要在114日前组织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自查,重点查找学生管理、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漏洞,要逐项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落实责任人,防止发生事故。在此基础上,放假前学校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抽查,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

五、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是假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假期各类值班及在位人员要对当班安全工作负责。凡因失职发生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重视作好放假前的安全工作。放假前是案件事故的多发期,学生温书迎考,对个人物品保管容易出现疏漏,易发生被盗丢失问题。为此,各楼宿管和楼长要加强责任心,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楼长要加强巡视,及时提醒学生锁门和监控可疑人员。辅导员每天上、下午要到学生宿舍各巡视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春节和寒假期间,校属各单位要严格实行重大案、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可疑人员或案件线索,及时报我处,以便我们共同维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同时,我处将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学校治安防范和校园巡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积极预防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旗山校区 22867110   仓山校区 83465374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寒假  安全工作  通知

抄 送:校领导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2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