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3浏览次数:160

闽师保〔20115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深化消防安全“五大”

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福建师范大学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福建师范大学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

“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4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转发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教办宣〔201174号)精神,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部署,推动各单位在前阶段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商业网点火灾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防控火灾能力,有效防止火灾发生,全力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对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礼堂、食堂、师生宿舍等人员聚集的重要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特别对学生宿舍要重点排查违规使用高功率电器现象,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二)校内商业网点及营业场所。全面排查校内商店、餐馆、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高层、地下建筑对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从现在开始,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排查和整改(201112月底前)。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做到不漏一个单位场所、不漏一间宿舍、不漏一间商店。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场所要开展“回头看”活动。

(三)总结验收(20121月上旬)。各单位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学校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动员,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切实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部门所属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多方联动,全面加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开展逃生疏散演练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主题词保卫  消防  方案  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11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