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5浏览次数:266


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为加强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学校防灾抗灾和师生自救自护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5·12”全省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日活动的通知》(闽教安〔2016〕9号)精神,决定于5月8日至14日开展 “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开展,切实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普及作为保障校园及师生生命安全、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要通过周末集中教育、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宣传挂图(栏)、板报专栏、横幅标语、校园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参观展览、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确保活动起到“教育师生、带动家庭、影响社会”的效果。

活动周期间,福建省陆地灾害监测评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挂靠地理科学学院)将在仓山校区文科楼旁、旗山校区理工楼宣传栏开设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专刊;收集整理相关宣传学习参考资料并在地理科学学院、保卫处、学工部网页上发布,欢迎各单位访问下载。

    二、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各单位要把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作为活动周的重要内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深入开展演练活动,做到人人知晓、个个熟悉各类灾害应急疏散预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

2015年5月11日(星期三)15:30,学校将在旗山校区理工楼6号楼举办一场由地理科学学院、福建省陆地灾害监测评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办的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请各学院分别组织20名学生代表(含研究生)进行现场观摩,并指定一名辅导员带队,提前十五分钟入场完毕。

    三、发挥学校专业优势,开展灾害仿真模拟体验活动

    活动周期间,福建省陆地灾害监测评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灾害仿真模拟实验室(仓山校区邵逸夫楼419室)将举办开放日活动,时间为5月9日—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欢迎各单位组织师生观摩体验。观摩人数限定为每批次20人,需提前预约。联系人:张文富,联系电话:18350108740。

    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福建省教育厅近期下发的《关于迅速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防灾减灾为重点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暴雨、洪涝、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等易发灾害威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及时排除,确保校舍等基础设施安全,切实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请各单位将开展活动情况于5月16日前报送保卫处综合科。

综合科联系人:李忠文,联系电话:22867205,电子邮箱:bwc@fjnu.edu.cn

附件:2016年学校防灾减灾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卫 处       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