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学校师生员工权益,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对我校旗山校区机动车停车服务实行收费管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对入校机动车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收费,教职员工原已登记备案的A类车辆免费通行,其他外来车辆实行收费管理。符合备案登记条件但尚未办理的教职员工请尽快通过福STAR APP申请办理登记备案。
二、旗山校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发改价〔2022〕640号)执行,具体如下:
所属地区类型 | 标准 | 24小时最高收费 | |
三类区 | 4小时内5元 | 超过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车 | 20元 |
停车30分钟内免费 | |||
小车按上述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大车类按占车位数计算收费。 |
三、滞留学校的机动车,请车主及时驶离车辆,以免产生大额停车费用。
四、收费方式:采用电子计时收费系统,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五、校园收取的停车费是指因车辆停放占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学校不承担任何车辆及车内物品保管、遗失或损坏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