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保〔2018〕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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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特别是2018级新生的安全意识,普及反恐防暴应急处突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常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反恐防暴、消防安全演练活动。现将活动内容与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反恐防暴、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一)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15:00
(二)地点:旗山校区图书馆前广场
(三)人员组织:
1.每个学院各安排2018级新生代表15人,指定一名联络员带队,于11月7日(星期三)14:40前到旗山校区图书馆前广场集中。联络员的姓名及联络方式请于11月5日下班前报保卫处(可用手机短信上报)。
2.其它参演人员、器材准备由保卫处负责协调。
二、各单位反恐防暴、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一)消防安全宣传、演练活动
“11.9”前后,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防演练和灭火技能培训活动。经保卫处消防科同意,演练单位可在本单位管理责任范围内抽调使用适量的灭火器,并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提前3个工作日登记汇总拟抽调的灭火器数量及其位置,并报保卫处消防科(旗山校区)或仓山校区保卫科(仓山校区)审批,以确保演练活动后能及时更换新药粉。
2.抽调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所在楼层或部位灭火器总量的1/5,以确保剩余灭火器数量能够应对换药期间的突发火情。
3.优先使用药粉或钢瓶已接近有效期截止时限的灭火器。
4.做好演练方案和预案,确保演练活动安全。
(二)普及反恐防暴常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应广泛普及反恐常识,着力提高师生反恐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利用会议、网络、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广
泛宣传,适时举办反恐知识讲座,全面揭露恐怖主义活动的实质,强化师生员工的反恐怖意识。
2.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安全管控措施,适时组织反恐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反恐应急处突能力。
三、其它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的反恐防暴、消防安全宣传、演练和培训情况小结(含活动图片)报送保卫处。
联系人:呉晓羽 手机:15059591123
邮箱:51885193@QQ.COM
保 卫 处
2018年10月23日
抄 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8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