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集中管理违规电动自行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要求,自2024年寒假以来,对尚未驶离校园的“无(假)牌、无(假)校园通行码、超标以及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暂时留置,集中管理。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校园违规电动自行车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师大保〔2024〕3号)要求,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即日起携带签署完整的《福建师范大学校园违规电动自行车领取表》、车主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旗山校区南大门东侧领取,不得代领。
领取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朱先生:18039762234,程先生:13960721635,张先生:13609586273
保卫处
2024年3月6日
福建师范大学校园违规电动自行车领取表
单位(学院) | ||||||||
姓名 | 年级 | 学号 | ||||||
手机 号码 | 车牌 号码 | 车架号 | ||||||
违规事实(如实填写:无码、假码、套码、过期码;违规停放、违规骑行等) | ||||||||
单位(学院)对违规事实的处理意见: 辅导员(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领取人手工填写以下文字内容: (本人已知悉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管理要求。本人保证将所属电动自行车立即自行带离校园,不再将违规电动自行车驶入校园。本人已于****年**月**日**时**分领取了本人电动自行车。) 领取人(签名): 年 月 日 领取点工作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保卫处 复核备案 |
注:1.车主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凭本表方可领取。不得代领。2.电话联系及领取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朱先生:18039762234,程先生:13960721635,张先生:13609586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