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浏览次数:1480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教学秩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7〕15号)和校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5月10日-17日,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将联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委托福建省陆地灾害监测评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挂靠地理科学学院)在仓山校区前区广场旁、旗山校区理工楼宣传栏开设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专栏,并在地理科学学院、保卫处、学工部网页上发布相关宣传学习参考资料,欢迎各广大师生员工参观宣传专栏,访问相关网站,下载学习资料。

    各单位要切实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普及作为保障校园及师生生命安全、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要通过集中教育、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宣传挂图(栏)、板报专栏、横幅标语、校园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参观展览、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确保活动起到“教育师生、带动家庭、影响社会”的效果。

二、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各单位要把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作为活动周的重要内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深入开展演练活动,做到人人知晓、个个熟悉应急疏散预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

    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14:30,学校将在旗山校区理工楼6号楼举办一场由地理科学学院、福建省陆地灾害监测评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医院承办的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请各学院分别组织10名学生代表(含研究生)进行现场观摩,并指定一名辅导员带队,提前十五分钟入场。观摩活动实行签到制度。

三、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学校近期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师大学校办〔2017〕2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师大保〔2017〕6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以防灾减灾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暴雨、洪涝、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等易发灾害威胁,突出校舍建筑、在建工程、防护设施的隐患排查,突出应急预案、工作机制、物资装备、人员队伍、避灾场所的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隐患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务必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风险,强化管控措施,切实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工作要求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建立健全校舍年检制度、隐患预警排除制度、信息监测公告制度,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重大事项报告、值班值守、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责任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落实。

请各单位将宣传教育周相关活动开展情况5月18日前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忠文,联系电话:22867205,电子邮箱:bwc@fjnu.edu.cn


附件:2017年学校防灾减灾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2017年学校防灾减灾活动周情况统计表.docx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