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部)属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按照《福建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17〕45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校安全法治,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
活动对象: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市、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负责同志通过作专题报告、视频讲话、接受采访、师生大会和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引导师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学校安全底线,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校要组织志愿者,通过制作安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有奖竞猜、发布网络信息、体验活动等形式,向师生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工作政策法规、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常识,开展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宣传,为师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3.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校要迅速开展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紧紧抓住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重点区域,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油气输送管道、供电线路等基础设施,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同时,兼顾学校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隐患排查与治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于整改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分轻重缓急落实整改。
4.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游泳溺水、自杀、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拐骗、防踩踏等校园安全典型案例,组织观看有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5.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和开展微信“随手拍”活动。各地各校要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
6.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各地各校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专题行。认真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文件要求,要选择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结合本校(园)地理环境、建筑条件、安全疏散能力等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7.开展危旧房屋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校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校舍房屋进行逐栋、逐间排查,发现危旧房屋要分门别类提出解决措施。确需维修的,要及时维修;需要重大改造和加固的,由学校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尽快改造加固;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直至拆除,一时暂不能拆除的,不得改作他用,且应在D级危房周边设置隔离带及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人员入内;其他危旧房屋,要加强日常巡查,跟踪管理,防止升级为D级危房。
8.做好“平安校园”验收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执行时限,加快学校自查自评,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综治公安部门合理安排评审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全省95%以上学校通过评审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各校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动态。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央、省委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学校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事故警示教育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强活动宣传报道,推进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班级、进宿舍、进课堂、进实验室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部)属学校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6月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活动期间请联络员每周三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考核评分表(附件2),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以上资料均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黄木林,联系电话:0591-87091303
传真:0591-87824522,电子邮箱:qingfeng387@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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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 手机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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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 微信号*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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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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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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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为必填项 |
附件2 | ||||||
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 ||||||
考核单位: | ||||||
考 核 项 目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评 分 方 式 | 落实情况 | 考核得分 | |
一、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 (一)组织机构健全 | 1.专门成立活动组织机构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办具体事务的计2.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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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有明确部门负责 | 3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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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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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活动经费保障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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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 | 3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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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重视 | 1.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领导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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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动员 | 3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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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方政府领导出席活动情况 | 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出席活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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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情况 | 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参加活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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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 (三)活动方案明确 | 1.根据自身实际创造性地编制活动方案 | 7 | 每1项自创活动计2分,计满7分为止。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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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时报送方案 | 5 | 在最后期限前报送计满分,每超时限1天扣1分,扣完为止。无故未提交活动方案的,该项目5分全部扣除。 | 报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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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活动 | 1.调动地方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活动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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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动地方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外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活动 | 5 | 每调动1个成员单位以外有关部门单位计2分,计满5分为止。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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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署指导所属地区、部门、单位开展活动 | 1.有活动指导、督导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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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活动督导、考核、奖惩措施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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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活动信息报送 | 1.按时报送信息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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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周至少报送1次 | 10 | 每报送1条信息计2分,计满10分为止。 | 报送信息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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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活动总结 | 1.总结材料结构清晰,内容丰富,特色突出,言简意赅 | 10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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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时报送总结文件和活动期间视频照片等资料 | 4 | 在最后期限前报送计满分,每超时限1天扣1分,扣完为止。无故未提交活动总结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 报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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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分值 | 100 | 小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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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强化主题宣传 | 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力度,发布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画等宣教产品 | 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制作宣教产品部(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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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 (二)扎实深入开展全国性宣教活动 | 1.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位部(省)长宣讲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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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开设专版专栏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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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开展双重预防教育培训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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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开展警示教育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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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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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与网上安全月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参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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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其他宣教活动 | 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举办培训讲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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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 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自主开展安全月专题宣教活动 | 5 | 需具体说明活动开展时间、具体内容、对象范围、实际效果。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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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 (四)加强新闻宣传 | 1.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方案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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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邀请主流新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先进,鞭策落后 | 10 | 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每发表1篇新闻稿件计1分,计满10分为止。 | 在主流媒体发表稿件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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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 10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在各媒体发表稿件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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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分值 | 100 | 小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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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 | (一)扎实深入开展万里行活动 | 1.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 | 1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出动个检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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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试点城市专题行 | 1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开展试点城市专题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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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 | 1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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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 | 1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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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 | 1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参演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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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新闻宣传 | 动员各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题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 2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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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分值 | 100 | 小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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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一个周期年(上年7月至当年6月)内安全生产调度统计情况(各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填写此项) | (一)特别重大事故起数 | 70 | 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得满分;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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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事故起数 | 30 | 未发生重大事故得满分;每发生1起重大事故扣10分,扣满30分为止。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地、市级以下单位,不得确定为先进单位。对中央企业考核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 □是 (起重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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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分值 | 100 | 小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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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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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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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