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保[2015]4号
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5月10日至16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加强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学校防灾抗灾和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决定于5月10日至16日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开展,切实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普及作为保障校园及师生生命安全、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要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宣传挂图(栏)、板报专栏、横幅标语、手机短信、校园网、参观展览、知识讲座、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确保活动起到“教育师生、带动家庭、影响社会”的效果。
二、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学校将在旗山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举办一场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组织师生代表参加演练,并承办本次演练活动。请各学院分别组织20名学生代表(含研究生)进行现场观摩,并指定一名辅导员带队,提前十五分钟入场完毕。带队辅导员名单请于5月11日下班前报保卫处消防科。各单位要把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作为活动周的重要内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深入开展演练活动,做到人人知晓、个个熟悉各类灾害应急疏散预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
三、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防灾减灾安全风险隐患为重点的排查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暴雨、洪涝、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等易发地质灾害带来的威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及时排除,确保校舍等基础设施安全,切实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请各单位将开展活动情况于5月19日前报送保卫处综合科。
消防科联系人:曾彦扬,联系电话:20867202,电子邮箱:yyzeng@fjnu.edu.cn
综合科联系人:李忠文,联系电话:22867205,电子邮箱:bwc@fjnu.edu.cn
保卫处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5月6日